官网开云平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的规定和要求,现特制订(中国)有限公司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细则。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相关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委员会名单将在评审前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评审工作细则。
二、评审原则
1、在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2、参评科研成果必须是以湖南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且为未曾因此而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成果;
3、优先高水平科研成果并适当考虑学科平衡;
4、署名并列第一作者的科研成果,只能申请参评一次,且科研成果应与所学专业一致。如导师是第一作者,导师须出具书面说明,学生本人并进行答辩后酌情加分;
5、论文分区(以中科院最新分区为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数量多的;
6、相同条件下优先非定向生;
7、 只有已被授权的专利才可以等同论文;授权发明专利相当于何等论文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8、科研成果必须条件
(1)物理学和天文学(含天体物理)专业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发表1篇及以上SCI收录学术论文。
(2)课程与教学论科学与学科教学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和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或者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活动取得优异成绩,或获得专利、软著等。
9、其他细则参照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院通〔2021〕37号文件;
三、其他
本评选细则解释权归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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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6日
附:
官网开云平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主任:唐东升
评审委员会委员:康洪 匡乐满 欧阳钢 钱盛友 宋善炎 荆继良
余洪伟 刘红荣 金湘亮 吴普训 钟显辉 刘双龙 廖洁桥 郑之伟
唐湘云 李飞(学生)